友眾物流貨運集裝箱運輸最開始於外國:集裝箱運輸最開始於外國,據了解,最開始的時候並沒有集裝箱,只是簡單做一些框架作為裝載貨物的工具,這為貨物提供了良好的裝載條件。後來,這種方式相繼被許多國家運用到自己的物流活動當中。
因此,從以前粗用到現在的精用,主要表現在集裝箱為貨物量身訂做,現在已經有了不同規格的箱子,材質以銅質為主。隨著社會的發展,今天的友眾物流貨運集裝箱運輸進入了發展的階段,那就是多式聯運。並且以許多新箱型,新工藝的現代化管理模式,都是在這一發展階段迅速湧出並且不斷進入了成熟的階段,主要表現為,從以前的港對港服務到現在的門對門服務,並提供現代化物流網查詢服務功能,實現了聯合運輸。而門到門是一項錯宗複雜的業務流程,沒有統一的操作方式,所以為了讓這項服務做到最優化,專門對集裝箱作為一門專門的學科,大量培養了集裝箱運輸管理的人才。
物流法規知識:違反運輸合同的責任
第十七條承運方責任:
一,由於承運方的過錯,造成貨物逾期到達,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。
二,從貨物裝運時起,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時止,承運方應對貨物的滅失,短少,變質,污染,損壞負責,並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。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:
(一)不可抗力;
(二)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;
(三)包裝不符合規定(無法從外部發現);
(四)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,變質;
(五)托運方的過錯;
(六)有押運人且不屬承運方責任的;
(七)其他經查證非承運方責任造成的損失。
三,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,由承運方無償運到規定地點,交給指定的收貨人,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,按本條第一項的規定處理。
四,如果托運方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,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,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的10-50%的罰款。
第十八條托運方的責任:
一,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,應按合同規定支付給對方違約金。
二,由於托運人發生下列過錯造成的事故,致使車輛,機具,設備損壞,腐蝕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質的損失,應由托運人負賠償責任:
(一)在普遍貨物中夾帶,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;
(二)錯報笨重貨物重量;
(三)友眾物流貨運貨物包裝不良或未按規定製作標誌。
三,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貨物短損,變質,收貨人拒收,或貨物運抵到達地找不到收貨人,以及由托運方負責裝卸的貨物,超過合同規定裝卸時間所造成的損失,均應由托運方負責賠償。
第十九條違約金,賠償金的規定:
一,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商訂,同等對待,一般最高不應超過違約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%。
二,貨物的滅失,短少按滅失,短少貨物的價值賠償;貨物的變質,污染損壞按受損貨物所減低價值或修理費賠償,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,由交通部商國家物價局,國家行政管理局另行規定。
三,造成車輛,設備損壞或第三者物質損失,按損壞或損失部分的價值賠償。
四,造成車輛空駛損失或延誤損失,按空駛損失費或延滯費賠償。
第二十條承,托雙方彼此之間要求賠償的時效,從貨物運抵到達地點的次日起算,不超過一百八十日。賠償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,對方應在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六十日內處理。
第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運費來充抵。